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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科技: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长缆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发布通知,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2][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8日在长沙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俞涛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4] - 会议通知提前15日公告,内容涵盖召集人、审议事项、登记方式等要素,程序合规 [2][6] 股东出席情况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表5名,持有73,631,514股表决权股份,占比42.9137% [5] - 网络投票股东121名,代表937,620股,占总表决权股份0.5465%,合计参与表决股份占比43.4602% [5] - 列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人员资格经核查有效 [5][6] 审议议案与表决结果 - 审议议案共10项,包括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等,均已在会议通知中披露 [7][8] - 特别决议事项(第1-9项)获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中最高同意比例达99.9973%(74,201,034股) [11][16] - 一般决议事项(第10项)获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中小股东表决中同意比例58.2347%(546,020股) [19][20] - 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合并统计,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计票过程由监票人监督 [8][9]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大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要求 [26] - 所有审议事项与公告内容一致,未出现临时提案或议程修改情形 [8][26] - 见证意见明确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法律效力,文件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