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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集团: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年7月)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GUANGDONG TLOONG TECHNOLOGY GROUP CO,LTD,注册地址为广东省肇庆市金渡工业园内 [1][5] - 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30日,由广东天龙油墨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初始注册资本为5,000万股 [1][20] - 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1][4] - 截至章程发布日期,公司注册资本为75,852.715万元人民币 [1][7]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下设董事会(5名董事,含2名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 [51][60]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一致 [2][51] - 独立董事需满足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任职条件,且每年需进行独立性自查 [62][6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基本权利,连续180日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 [10][11]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需保持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或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14][15]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包括修改章程、重大资产重组等 [34][35]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总数75,852.715万股均为普通股,股票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5][21] - 股份回购需满足特定条件,如股价低于净资产20%或连续20日跌幅达20% [6][7]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后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8][30] 重大事项决策 -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或连续12个月担保超净资产50%需经股东会审议 [19][20] - 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超总资产30%需股东会批准,10%-30%由董事会审议 [16][54]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超净资产5%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5][56]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5日通知 [57][58] - 董事会对外投资决策权限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 [53][54]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