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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光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权益变动核心内容 - 曹袁丽萍将其持有的群兴公司25%股权以1美元/股价格转让给曹志欣,交易完成后曹志欣合计持有群兴公司50%股权,曹袁丽萍不再持股[1] -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曹其东、曹袁丽萍及曹志欣变更为曹其东、曹志欣[1] - 群兴公司通过永新光电间接持有上市公司32,217,250股股份,占总股本28.99%[1][3] 交易主体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曹志欣为中国香港居民,现任南京尼康江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2] - 曹志欣控制的核心企业包括群兴公司(50%股权)、JS Investment Group Ltd(50%股权)等,涉及投资控股、物业投资等业务[3] - 曹志欣配偶及家族成员控制多家关联企业,主要涉及投资管理、物业投资等领域[4] 交易影响分析 - 本次交易系家庭内部股权结构调整,不改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永新光电的持股情况[5] -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曹其东、曹志欣,两人各持群兴公司50%股权[6]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10][11][12] 后续计划 - 未来12个月内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计划[7] - 无调整上市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7] - 无修改公司章程或员工聘用政策的计划[8] 交易合规性 - 交易资金为曹志欣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支付[6] - 交易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未买卖上市公司股票[14]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情形[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