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集团: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公司章程第一条修订后新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 [1] - 第七条修订后明确注册资本758,527,150元已于2023年12月11日实缴完毕 [1] - 第九条修订后简化法定代表人规定,明确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1] - 第十条修订后删除"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表述 [1] - 第十二条修订后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改为"高级管理人员" [1][2] 股东权利与义务调整 - 第三十五条修订后股东查阅权范围扩大至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7][8] - 新增第三十六条明确股东查阅会计账簿需说明目的,公司可拒绝不正当目的查阅 [9] - 第三十七条修订后删除监事相关条款,简化股东诉讼权利规定 [10] - 第四十条修订后股东义务条款调整表述,删除滥用权利赔偿责任条款 [13][14] 公司治理结构变化 - 第四十六条修订后股东会职权条款调整顺序,新增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发行股票条款 [18][19] - 第四十七条修订后担保事项审批标准调整,删除部分担保情形 [22][23] - 第五十四条修订后股东召集临时股东会门槛从3%降至1% [25] - 第八十六条修订后董事选举改为累积投票制,提名门槛从3%降至1% [36][37] 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规范 - 第八十四条修订后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程序简化,删除监事监督环节 [32][33] - 新增第四十三条明确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列出9项具体要求 [14][15] - 删除原第四十一条关于资金占用的具体禁止情形 [16] - 新增第四十四条规范控股股东股票质押行为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