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同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 [2] - 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泉峰转债"的议案》,因公司股票在2025年6月12日至7月8日期间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转股价130%(10.2570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3][8] - 公司决定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价格赎回全部"泉峰转债",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3][16] - 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泉峰转债"发行与转股信息 - 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公开发行620万张可转债,总规模6.2亿元,票面利率为0.4%-3.0%(分6年阶梯式递增) [9] - 可转债于2021年10月21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代码113629,2022年3月22日起可转股,初始转股价23.03元/股 [10][11] - 转股价经历8次调整,包括因利润分配、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非公开发行及条款触发修正,最终调整为7.89元/股 [12][13][14] 赎回条款触发与执行 - 赎回条款要求: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收盘价≥转股价130%(10.2570元/股),公司选择全额赎回 [14][15] - 赎回价格计算公式为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 [14]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在赎回条件触发前6个月未交易可转债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