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于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环城北路70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82144780309G [2] - 公司于2020年9月4日获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4,16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20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0,065,793元,全部为普通股 [2][6]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2] 公司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控股公司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与销售、金属表面处理等 [4] - 经营范围涵盖技术研发、进出口贸易、投资活动及企业管理等多元化业务 [4] - 分支机构设在浙江省慈溪市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政通北路588号 [4] 股权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470,065,793股,全部为普通股 [6] - 发起人包括宁波长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股90%)和宁波长华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 [6]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标的 [11]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监事、修改章程等重大事项 [16][17]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 [42][57]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 [47][48]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增加资本可通过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派送红股等方式 [8]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按法定程序办理 [8] - 重大资产交易(超过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18][32] 关联交易与担保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00万元需股东大会批准 [18]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 [18][42] - 关联股东在关联交易表决时需回避 [36]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保护 - 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间的信息畅通 [5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项 [58]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需单独计票并披露 [32]
长华集团: 长华集团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