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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科亿: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250,000股,占总股本0.79%,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导致2024年度利润分配存在差异化分红 [4] -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介于3,000万元至6,000万元,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过12个月 [4]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302,404.1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77,110,945.33元 [4] - 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157,531,70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合计派发23,629,756.20元 [4] - 现金分红与回购金额合计41,831,924.41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3.00% [4] 差异化权益分派计算依据 - 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157,531,708股,每股现金红利0.15元 [5] - 以2025年6月27日收盘价18.24元/股为参考价,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18.09元/股 [5] - 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的绝对值为0.0066%,影响较小 [5][6] 法律合规性结论 -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法规要求 [6] - 方案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