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湾: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4元(含税)[4][5] - 若股权登记日前可参与分配股份数量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调整每股分配比例[5] - 实际分配基数为总股本244,584,841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32股(244,584,809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7,882,668.23元[5] 差异化除权除息处理 - 回购专用账户32股不参与权益分派,需采用特殊除权除息计算方式[5][6]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其中现金红利按虚拟分派计算为0.114元/股[6][7] - 以申请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21.53元/股为例,实际与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均为21.416元/股,差异影响为0%[7][8] 合规性结论 - 差异化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份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