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集团: 长华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背景 - 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 - 回购原因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且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条件 [1] - 涉及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470,065,793股,注册资本从人民币471,225,793元减少至470,065,793元 [1] 债权人相关事项 - 因回购注销导致注册资本减少,公司需依法通知债权人 [2] - 债权人可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或公告披露后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2] - 逾期未申报不影响债权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履行原债务约定 [2] 债权申报流程 - 债权人需携带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 - 法人债权人需额外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3] - 自然人债权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申报需附加授权委托书 [3] - 申报地点为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环城北路707号,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起45天内 [3] - 联系方式包括电话0574-63333233和传真0574-63304889-8018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