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核心观点 - 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大额存单产品,授权期限为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1][2] - 公司目前持有大额存单9955万元[1] - 现金管理目的是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1][2] 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 投资目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现金管理收益[1] - 额度及期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授权期限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 - 投资产品范围:银行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大额存单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2] - 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2] - 实施方式:授权董事长或授权人员审定并签署协议,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2] - 收益分配:收益归公司所有[2] - 信息披露: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时披露[2]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 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4] -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4] 审核批准程序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4] - 同意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