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赎回条款触发及实施 - 公司股票自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7月9日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8.86元/股的130%(即11.52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6] - 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0.36元/张,合计100.36元/张 [1][7] - 赎回对象为截至2025年8月7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志特转债"持有人,赎回完成后该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1][7][8] 可转债发行及转股调整历史 -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发行6.14亿元可转债,初始转股价41.08元/股,最新转股价经多次调整后为8.86元/股 [2][3][5] - 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包括: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总股本增加(163.89万股→164.42万股,转股价由41.08元→40.99元)[3],2024年权益分派(10转8派2元,转股价由27.22元→27.12元)[3],以及2024年12月和2025年1月两次主动下修转股价至18元/股和12.5元/股 [5][6] 转股程序及时间安排 - 转股期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9年3月30日,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8月7日 [2][8] - 转股申报需通过深交所系统,最小单位为1股,不足部分将以现金兑付 [8] - 赎回资金将于2025年8月15日前划转至持有人账户 [8] 股东交易情况 - 控股股东珠海凯越高科技在赎回条件触发前6个月内买入230.63万张转债并全部卖出,期末持有量为零 [8] - 其他大股东及董监高在同期未交易可转债 [8] 保荐机构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赎回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赎回事项无异议 [9]
志特新材: 关于提前赎回“志特转债”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