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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冠电力: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信息披露制度框架 - 信息披露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1] - 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相关人员及机构,涵盖可能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信息和监管要求披露的信息[1][2] - 披露定义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交所网站及证监会指定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1]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公司需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通俗易懂,不得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2][5] - 披露需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禁止提前泄露或替代性披露(如用新闻发布代替公告)[2][6][7] - 自愿披露信息需保持一致性,不得与法定披露冲突或误导投资者[3][8] 信息披露内容与类型 - 法定披露内容包括招股书、定期报告(年报/中报/季报)和临时报告,其中重大事件需立即披露[4][9] - 重大事件涵盖资产变动超30%、控制权变化、重大诉讼、高管变动等可能影响股价的情形[4][10] - 公司变更名称、注册资本等基础信息需即时公告[5][11] 披露程序与时效要求 - 定期报告披露时限:年报4个月内、中报2个月内、季报1个月内,且一季报不得早于年报[9][23] - 重大事件需在触发时点或风险因素出现时立即披露,后续进展也需持续更新[5][12][13] - 控股/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需履行披露义务[5][14] 特殊情形处理 - 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但需在条件消除后及时补披露[7][18][19] - 已披露信息存在错误需发布更正公告,媒体传闻导致交易异常需及时澄清[13][35] 责任主体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统筹信息披露,包括文件编制、监管沟通及档案管理[15][45] - 董事需保证披露内容真实性并主动调查重大事件,高管需配合提供资料[16][46][48] - 控股股东需及时告知股权变动等重大事项,不得滥用权利获取内幕信息[6][17][44] 内部控制与培训 - 财务、投资等部门需当日报告重大事项并配合信披工作,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18][49] - 董事会秘书需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并向交易所备案[19][52] 违规处理与修订机制 - 违反信披制度将追究行政、经济或法律责任,处理结果需5个工作日内报备交易所[20][56] - 制度与上位法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修订需经董事会批准生效[21][5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