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网安: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 以董事会召开日总股本845,677,0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1] -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 - 若总股本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总额[1] 权益分派方案 -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1] - 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元(税后)[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1]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按10%征收,内地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1]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8日[2] 权益分派对象 - 截至2025年7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2] 权益分派方法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2] - 自派股东若因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红利不足,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2] 咨询机构 - 咨询地址为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电科网安证券投资部[2] - 咨询联系人舒梅,电话028-62386169,邮箱ir@cetccst.com.cn[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