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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川智能: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确保财务信息质量并维护股东利益,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等法律法规[1]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并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开展审计业务[1]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选聘过程或指定会计师事务所[1] 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要求 - 候选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且满足独立法人资格、固定场所、健全内控制度等六项核心条件[1] - 改聘时新会计师事务所需满足最近三年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1]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选聘政策、监督选聘流程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需每年向董事会提交评估报告[2]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评价要素涵盖审计费用(权重≤15%)、质量管理水平(权重≥40%)等七项指标[2][3] 选聘流程 - 基本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出资质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提交资料、资质审查、董事会及股东会逐级审批等六个步骤[3][4] - 审计委员会可通过查询公开信息或要求现场陈述等方式调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4] 续聘与改聘规则 - 续聘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工作进行全面评价,否定意见则触发改聘[5] - 改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并详细披露原因、审计意见类型等八项信息[6] - 年报审计期间原则上不得改聘,除非会计师事务所存在重大缺陷或无法保障审计进度[6] 监督与处罚机制 - 审计委员会需检查选聘合规性及《审计业务约定书》履行情况,结果纳入年度审计评价[7][8] - 违规选聘将追究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者可处以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8] - 会计师事务所若分包审计项目或出具低质量报告,公司可经股东会决议终止合作[8] 其他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后需冷却5年才能再次参与公司审计[5] - 非年报审计选聘由财务部按内部流程择优选取[5] - 文件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后至少10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