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 [1] - 独立董事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1]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规则 [3][4]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等条件之一 [6] - 禁止与公司存在持股1%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提供中介服务等关联关系的人员担任独立董事 [4][5] 独立董事职责与职权 - 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决策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过半数同意 [17][18] - 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 [18] - 需每年提交述职报告,内容包括参会情况、专门委员会工作、与审计机构沟通等 [28] 履职保障机制 - 公司需确保独立董事知情权,提供会议资料及沟通渠道,配合其开展实地考察 [31][32]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受阻时可向董事会或监管机构报告,公司需承担其聘请中介费用 [16][32] - 公司应支付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拟定并经股东会审议,不得从其他关联方获取利益 [33] 任期与退出机制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6年,任职期间丧失独立性需立即辞职 [13][14] - 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足时,需在60日内补选,辞职报告待补选完成后生效 [14][15]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履职风险 [34]
海川智能: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