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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盛能源: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焕军)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声明 - 候选人王焕军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或管理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完成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 [1] - 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10项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要求,涵盖证监会、中纪委、央行等多部门规定 [1]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不属于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八类情形,包括持股超1%或前十大股东直系亲属、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人员、重大业务往来单位人员等 [1] - 候选人未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大股东处任职,且最近12个月内无上述关联情形 [1] 合规记录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无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记录,未因证券期货违法被立案调查且无明确结论 [3]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3] 任职限制 - 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3家,且在恒盛能源连续任职未满六年 [3] - 候选人非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被提议解除职务的人员 [3] 专业资质 - 候选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及高级会计职称,拥有5年以上会计或审计岗位全职工作经验 [3] - 候选人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 [3] 履职承诺 - 候选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确保履职独立性和足够时间投入,不受公司或关联方影响 [4] - 候选人承诺若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将主动辞职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