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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光软件: 关于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及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 - 公司根据2023年和2024年权益分派方案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后行权价格为5.77元/股 [7] - 2023年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人民币,2024年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人民币 [7] - 行权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工作指引》等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7] 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事项 -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591名激励对象合计12,653,585份股票期权可行权 [13]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10.02%(目标≥7.9%),净利润复合增长率11.23%(目标≥11%),△EVA>0 [11][12] - 个人层面考核:582名激励对象中10名获70%行权额度,其余获全额行权 [12][13] 股权激励计划注销事项 - 因38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1,936,607份股票期权 [14] - 因10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部分行权,注销54,150份股票期权 [14] - 因第三个行权期公司业绩未达标(2024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4.86%低于11%目标),注销12,707,176份股票期权 [15][16] 审批与授权事项 - 公司已就激励计划调整、行权及注销事项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国务院国资委批复 [3][4][5] - 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