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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园股份: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股东大会安排 - 会议以现场结合网络形式召开,股东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3] - 股东发言需提前登记,持股量前十位优先安排,每人限时5分钟[5][6][7] - 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并行机制,重复投票以首次结果为准[8] 债券发行条件 - 公司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三项发债条件:组织机构健全、近三年平均利润覆盖利息、资金用途合规[6] - 明确排除存在债务违约或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6] - 发债决议已获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6][11] 债券发行方案 - 拟发行不超过40亿元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可分期发行[7][8] - 募集资金将用于债务结构调整、偿还到期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7][8] - 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确定,按面值100元平价发行[8] 发行条款细节 - 设置专业投资者准入限制,仅面向符合适当性管理的机构投资者[8] - 授权董事会灵活调整发行规模、期限品种、担保方式等具体条款[9][10] - 决议有效期36个月,但资金用途等核心条款在债券存续期持续有效[11] 会议议程 - 主要审议两项议案:债券发行资格确认及具体发行方案[5] - 包含股东发言、现场表决、结果宣读及法律意见书环节[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