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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泰山: 关联交易制度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其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 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 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 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 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本制度第二章所述关联 交易,视同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应参照《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确定公司关联方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方名单真 实、准确、完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 责任人应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 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