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星光电: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发行合规性审核 -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要求及发行条件 [1] - 发行方案及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 [1]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发行旨在优化资本结构、巩固业务、保证业绩动力并提振市场信心 [1] -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且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 关联交易审查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与佛山照明的关联交易 [2] - 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定价公允且条款合法,未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 [2] 即期回报保障措施 - 公司制定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2] - 控股股东及高管已承诺确保措施履行 [2] 发行程序进展 - 发行事项已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主体同意 [3] - 需经股东会审议、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后实施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