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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智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智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慧智微使用自有资金 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62号),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30.05万股,每股发行 价格20.92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596.6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人民币10,763.7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832.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