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设置,将监事会职权移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废止 [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监事会"或"监事"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成员" [2] - 法定代表人制度调整,明确总经理辞任即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需在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 [4][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包括未实际召开会议、未进行表决、出席人数或表决权未达法定要求等 [22] - 调整股东诉讼机制,连续180日以上持股1%以上股东可对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 [23][24] - 明确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新增8项具体义务要求,包括不得占用资金、不得违规担保等 [28] 股东权利与义务变更 - 股东查阅权扩大,允许查阅会计账簿和凭证,并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 [15][17] - 调整股份转让限制,明确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后一年内不得转让 [11][12] - 新增短线交易归入权条款,5%以上股东及董高人员6个月内反向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 [13]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增加"分拆"情形,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31][66] - 对外担保标准调整,连续12个月担保超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 [32][33] - 关联交易规范强化,明确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特殊审批程序 [45][46] 会议制度与表决规则 - 临时股东会召集主体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 [47][53] - 股东提案门槛从3%降至1%,需在会议10日前提出 [56][61] - 明确网络投票时间窗口,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或迟于当日9:30开始 [49][57]
达利凯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