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建股份: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差异化分红事项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的原因是基于已回购的6,546,700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相关规定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1][2][3] - 差异化分红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为612,377,535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9,804,539.78元 [3][5] - 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包括: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后的基数分配、虚拟分派每股现金红利约0.064元,且除权除息参考价与实际分派参考价均为6.82元/股(前收盘价6.88元/股) [5][6] 法律合规性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且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对除权除息价影响为0,未超过1%阈值 [6][7] - 公司董事会已通过回购股份议案,回购计划于2025年6月26日实施完毕,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 [2][3] 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26日,公司总股本618,924,235股,扣减回购股份后实际分配股本612,377,535股 [3][5] - 现金分红总额占参与分配股本的0.65%(每10股),分配后总股本保持不变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