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春秋航空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之 专项法律意见书 差异化分红事项之 专项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5)-05-216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春秋航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经办律师依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 规定,对与本次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