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辰股份: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 平,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辰电缆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 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四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知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