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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辰股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审查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占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的提名,并由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