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 子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制定子公司章程 [8] - 全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部由公司委派,控股子公司原则上由公司委派超过半数董事 [9] - 子公司董事需定期向母公司汇报生产经营情况,并及时报告重大事项 [9] 财务管理与控制 - 子公司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财务负责人由公司委派或推荐 [13] - 子公司需与母公司保持一致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4] - 子公司需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母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审计 [15] 经营决策与投资管理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需服从公司总体发展战略 [20] - 子公司对外投资需接受公司业务指导,重大事项需按公司制度执行 [22] - 未经公司审批,子公司不得进行股票、期货等金融衍生工具或风险投资 [23] 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需遵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5] - 子公司需第一时间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包括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 [26] - 子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知情人需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29] 内部审计与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审计,必要时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30] - 子公司需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 [32] - 子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提交审计整改计划及结果报告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