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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监局对观典防务技术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公司违规行为 - 公司虚构应付账款并以保理业务形式为其他公司提供融资便利,导致2024年12月至2025年4月银行扣划公司账户资金14,25147万元 [1] - 实际控制人高明自认构成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至今未偿还余额9,69472万元 [1] - 公司在2024年年报中对以上违规行为予以披露,但对2024年12月至2025年4月9日发生的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 [1] - 公司治理制衡机制不完善,与财务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1] - 财务总监未实际履行相应职责 [1] - 实际控制人高明安排伪造银行函证、银行对账单等 [1] 责任认定 - 高明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时任总经理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1] - 李振冰作为时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1] - 王彦、刘亚恩作为时任财务负责人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1] - 程宇作为总经理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1] - 李旭明作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1] 监管措施 - 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高明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2] - 对李振冰、刘亚恩、王彦、程宇、李旭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 - 均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整改要求 - 公司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措施向实际控制人追偿占用资金 [2] - 提高财务核算规范化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2] - 维护经营合规及稳定 [2] - 由审计委员会牵头对公司治理、财务核算及与财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自查整改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