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岭药业: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公告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1]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计划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规定[1] -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 资金使用 -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1] - 监事会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