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框架 总则与定义 -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对外投资定义为以货币/股权/实物/无形资产等形式获取未来收益的活动,分为短期投资(≤1年)和长期投资(>1年)[1][2] - 投资类型包括独立经营项目、合资合作、参股法人实体及资产租赁/委托经营等[1] 投资管理原则与适用范围 - 遵循战略匹配、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效益最大化原则[2] - 制度覆盖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需参照制定相应制度[2] 审批与决策机制 - 实行专业管理+逐级审批制,股东会/董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董事长/总裁在授权范围内可审批[2][3] - 短期投资由总裁办公室预选项目,财务部提供资金流数据,按权限审批后实施[3][4] - 长期投资需经总裁办公会初审→可行性研究→董事会/股东会终审,重大项目可引入第三方论证[5] 执行与监督 - 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双人操作+职责分离),资产登记需当日完成[4] - 财务部负责出资手续及工商/税务登记,法律顾问审核合同协议[5][6] - 投资项目实行季度报告制,预算调整需原审批机构批准[6] - 审计委员会/财务部对项目进行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档案管理[6][9] 投资退出与人事管理 - 允许在经营期满、破产、不可抗力或战略调整时收回/转让投资,程序与审批权限同初始投资[6][7] - 合资公司需派驻董事/董事长及财务总监,人选由总裁办公会提名,年度考核并提交述职报告[9][10] 财务与信息披露 - 财务部建立明细账簿,子公司按月报送报表并遵循统一会计政策[9][10] - 定期盘点投资资产确保账实一致,重大事项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披露[10][11] (注:全文未涉及具体财务数据或百分比变化,故未引用数值)
中宠股份: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