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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宠股份: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基本原则 - 关联交易需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1] - 关联股东及董事在表决时需回避,特殊情况需单独声明并说明合理性 [1] - 董事会需客观判断关联交易对公司利益的影响,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评估 [1] 关联人及交易范围 -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关联自然人(如董事亲属) [2] - 关联交易类型涵盖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租赁等16类事项 [2][5] - 公司需动态更新关联人名单,交易前需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2] 定价机制与管理 - 定价优先适用国家定价或市场价格,其次采用成本加成或协议价 [3] - 财务部需跟踪关联交易价格变动,定期向董事会备案 [3] - 交易价款按月或季度结算,按协议约定支付 [3] 审批与披露要求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或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审批并披露 [4]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或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及中介机构评估 [4] - 日常关联交易可年度预计总金额,超预计部分需重新审批 [9][10] 股东及董事回避规则 - 关联董事不得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方可生效 [11] - 关联股东表决时需扣除其股份数,由非关联股东投票决定 [12][13] - 特定情形(如承销债券、现金认购股票)可豁免关联交易审批 [13] 子公司及文件管理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需履行同等审批及披露义务 [13] - 关联交易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14] - 制度修改需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