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宠股份: 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议事和办事效率,规范烟台中宠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总裁,下同)人员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裁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本细则规定了公司总裁的责任、 总裁及副总裁的职权及分工、总裁办公会等内容。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人,由董事会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裁 2 至 董事可以兼任总裁、副总裁或其它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但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 它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总裁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人员,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以及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证券交 易所认定不适宜担任上市公司总裁的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的总裁; (二)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