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税后利润分配顺序为:提取10%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按持股比例分配剩余利润 [2] - 公积金使用优先级:先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不足时使用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比例不低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3] - 现金分红优先原则:具备条件时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可分配利润10%,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 [4][5] 差异化分红标准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80%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40%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20% [5] - 重大资金支出定义:未来12个月对外投资/资产收购累计达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达总资产30% [5] - 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盈利持续增长且股本与净资产规模不匹配时适用 [5] 决策与执行机制 -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股东会 股东会需提供网络投票并单独披露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7][9] - 中期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分红政策执行,发现违规需督促整改 [8] 信息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需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 未达30%分红比例时需说明原因、留存资金用途及投资者回报措施 [9] - 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母公司为负时,需披露子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及回报计划 [9] 政策调整规则 - 调整条件:法律法规变化、外部经营环境重大变化或自身经营重大变更 调整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8] - 调整原则:以股东利益为核心,符合证监会及交易所规定 [8] 制度管理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修订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与《公司法》《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11]
先惠技术: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