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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湘生物: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1] - 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中有关监事、监事会的表述及条款 [1] - 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废止 [1] 公司章程修订要点 - 修订公司章程第一条,增加维护职工权益的内容 [2] - 修订法定代表人条款,明确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 [2] - 修订股东权利条款,增加连续180日以上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的权利 [4] - 修订股份转让限制条款,明确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25% [4] - 修订股东大会职权条款,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 [9] - 修订对外担保条款,增加对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豁免规定 [12] 股东权利与义务调整 -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1] - 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可豁免审议及披露程序 [11]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总资产30%的事项 [9] - 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删除原需监事会审议的内容 [9] 董事会职权变化 - 董事会成员调整为11名,包括7名非独立董事(含1名职工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 [27] - 董事会职权中删除原需向监事会报告的内容 [27] -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8] - 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对未履行承诺的追责措施 [26] 交易审批权限调整 - 董事会审批权限包括交易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的重大交易 [28]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9]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9] - 连续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过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