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维存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制定)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 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 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规定。 第四条 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 定情形的,在改选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