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年健康: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交易方案调整概述 - 美年健康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收购14家体检中心及健康管理公司的股权,包括衡阳美年84%股权、宁德美年81%股权、武汉奥亚52.81%股权等,涉及股权比例从42.46%至92.35%不等 [1] - 交易方案调整后减少3名交易对方(陈晓平、林舒平、刘广华)及3项标的资产(厦门银城美年81%股权、安溪美年72.9%股权、南宁美元康69.86%股权) [2][3][6] - 调整后交易标的变更为11家公司的股权,包括德州美年84%股权、连江美年82%股权等,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3][6] 调整合规性分析 - 减少的标的资产合计交易作价629.79万元,占原标的资产总额的1.45%,资产总额占比8.64%,资产净额占比4.02%,营业收入占比7.67%,均未超过20%的监管红线 [7] -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29条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规定,不构成重大调整 [4][8] - 独立财务顾问粤开证券确认调整未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8] 交易程序进展 - 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已审议通过调整后的交易报告书草案及调整议案 [2][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