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该制度规范了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流程,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股份转让限制、申报披露要求及违规处理措施 [1][2][3] 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的管理 [2][3] - 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 [4]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及高管禁止转让情形包括:上市后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承诺锁定期内、公司/个人涉及证券违法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等 [7] - 核心技术人员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不得超过上市时持股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 [8][12]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上年末持股的25%,新增无限售股份当年可转让25% [11] - 持股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全部转让 [11] 交易申报流程 - 买卖前需提前2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经交易所备案后方可操作 [6] - 减持计划需提前15日披露,内容包括数量、来源、时间区间等,实施后2日内公告 [11][20] - 司法强制执行的股份需在2日内披露处置细节 [11] 信息披露要求 - 持股变动需在2日内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公告(除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导致变动外) [7][17] - 公司需通过上交所CA数字证书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人员持股变动信息 [6][14] - 上市前5日需书面报送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 [15] 监管措施 - 上交所对首发股份1年禁售、离职半年禁售、每年25%转让限额等实施事前控制 [18] - 对短线交易(6个月内买卖)、窗口期违规交易等行为实施事后监管 [19] - 公司可通过公司章程设置更严格的转让限制,但需经上交所审核 [21]
赛微微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