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通控股: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安通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本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 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