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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 关于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25日通过指定媒体发布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及投票方式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在北京市朝阳区西营街1号院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同步进行,时段为9:15-11:30 [3]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为合法召集人 [2][3]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日,现场会议无股东出席,网络投票股东达1,213人,代表股份154,915,116股,占总股本10.3561% [3] - 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现场会议,出席人员资格经律师核查合法有效 [4] 议案表决结果 - 合并统计现场与网络投票结果显示,议案同意票152,045,883股,占比98.1478%,反对2,124,733股,弃权744,500股 [5] - 中小投资者投票中同意票占比80.7629%(12,045,883股),反对与弃权票合计2,869,233股 [5] - 表决程序由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票,网络投票数据经上交所验证,程序符合法规要求 [5]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确认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方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