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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起步: ST起步:关于公司收到起诉书的公告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案件处于公诉起诉阶段 由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出具《起诉书》(丽检刑诉〔2025〕10号)[1] - 被告单位系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人包括前董事长章利民、前总经理周建永等6名高管[1] - 涉案罪名包括欺诈发行证券罪、违规披露及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由丽水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1] 涉案行为细节 - 公司通过虚增利润实施财务造假 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 - 债券发行数额巨大且情节严重 前董事长章利民、前总经理周建永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2] - 其他高管(邹习军、吴剑军等)被列为直接责任人员 涉及持续财务造假并披露虚假财报[2] - 前供应链总监周建璋在债券发行前后多次参与财务造假 构成其他严重情节[2] 案件法律依据 - 欺诈发行证券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 违规披露罪依据第一百六十一条[2] - 检察院认定犯罪事实清楚且证据充分 将追究全部涉案人员刑事责任[2] 对公司的影响 - 诉讼结果可能导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最终财务数据需以审计后为准[3] - 公司当前无法确定诉讼对损益的具体影响 需结合判决结果进一步评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