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经营决策并汇报工作[2][4] - 公司设联席总裁和副总裁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与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共同构成高级管理人员团队[2][4] -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与《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的经理、副经理含义相同[4] 总裁职权范围 - 总裁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并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基本管理制度[4] - 总裁拥有除董事会权限外的管理人员聘任解聘权以及职工工资福利奖惩的拟定权[4] - 总裁对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资产交易等事项具有决策权[4][5] 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 副总裁、总工程师和财务负责人由总裁提名董事会任命分管具体事务[6] - 高级管理人员需专职在公司工作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行政职务且薪酬仅由公司发放[7] - 财务负责人需保证财务独立性监控资金异常变动并拒绝控股股东侵占指令[6][7] 经营管理机制 - 公司设立项目运营中心、营销管理中心等十余个部门实行分工负责统一协调原则各部门对总裁负责[8] - 总裁在月财务预算范围内行使资金支配权包括费用计划审批和生产经营类付款审批[9] - 总裁需定期向董事会提交经营报告和财务数据并保证报告真实性[16] 会议制度 - 总裁办公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经营需要召集[21][22] - 会议讨论内容包括部门运营汇报、管理制度草案审议及重大合同事项需形成纪要提交董事会[27][30][31] - 连续三次缺席例会者将受警告处分并记入档案[25] 监督与考核 - 总裁违反细则导致公司损失需赔偿重大损害可能被董事会处罚或起诉[18] - 总裁须接受在职和离任审计未经审计不得办理离任手续[20] - 考核由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32]
精工钢构: 精工钢构总裁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