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宝能源: 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股东大会通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四大证券报公告,提前15日发布 [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时间覆盖9:15至15:00 [5] 参会人员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3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69,365,757股,其中现场股东代表股份660,048,860股 [5] - 列席人员包括全体董事、部分监事、高管、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资格均合法有效 [6]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全部预告议案,未出现临时提案 [6] - 非独立董事选举议案中,李鑫、崔立新、李志炳分别以99.2350%、99.1839%、99.2327%同意率当选 [9] - 独立董事选举议案中,孙水泉、王宝英、王晓燕同意率分别为99.2327%、99.2347%、99.2350% [11] 表决程序有效性 - 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并按规定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结果由上证信息公司统计验证 [6] - 合并统计显示,关键议案同意票数均超663,993,595股,反对票最高4,622,762股 [8][9] - 表决程序及决议签署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要求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