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宝能源: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的工作、议事和决策程序,提 高总经理及总经理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 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公司经营管理层包括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 师,均根据总经理的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及其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处 理公司事务,执行董事会的决议。 第四条 总经理及其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负责的原 则,履行对公司的诚信和勤勉义务。 第二章 总经理职权及经营管理层的职责分工 第五条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议,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