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董事会成员调整为12名(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取消监事会架构[1][10] - 职工代表董事夏良女士(行政人资中心负责人)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其任职符合董事会成员中高管及职工代表占比不超过1/2、独董占比不低于1/3的法规要求[2][4] - 公司章程修订议案获99.61%高票通过(反对票仅0.31%),中小股东支持率达96.66%,符合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的规定[10][11][12]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会议采用现场+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共1,243名股东参与(代表23.47%表决权股份),其中网络投票股东占比达98.7%(1,239人)[7][8] - 中小股东参与度显著,1,241名中小股东代表2.71%股份,但现场出席仅2人(0.0088%股份),网络投票成为主要参与渠道[8] - 议案表决呈现分化:公司章程修订获96%以上支持,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修订子议案的中小股东反对票比例达31.48%-32.26%[13][14][16][18][20][22][24] 制度修订细节 - 公司同步修订6项治理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各子议案总表决同意率均超96%,但中小股东对制度修订的反对率普遍超30%[13][15][17][19][21][23] - 关键制度修订涉及对外担保(中小股东反对率32.07%)、关联交易(反对率31.76%)和募集资金管理(反对率32.26%),反映中小股东对权力制衡机制的敏感性[20][22][24] 法律程序合规性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召集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9][25] - 会议无新增或否决议案情形,所有议案均按原定议程表决通过[5][6][10]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