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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新源: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总则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1] - 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1] -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也纳入管理范围 [1] 股份变动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前需知悉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2] - 股份变动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进行公告 [3] - 公告内容包括变动前持股数量、变动日期、数量、价格及变动后持股数量 [3]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 [2] - 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或离任时需在2个交易日内更新申报 [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并定期检查买卖情况 [3] 股份锁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的股份将被锁定 [5] - 上市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 [5] - 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及新增的公司股份 [5] 股份买卖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 [5]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份 [6] - 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6] 减持计划 -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7] - 减持计划需包括拟减持股份数量、来源、时间区间等内容 [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8]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8] - 公司董事会需收回违规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 [8] - 董事会未执行的,股东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 [9] - 制度未尽事宜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1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