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飘飘: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股票期权注销背景 -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决定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未行权或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 [1][2] - 本次注销涉及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总数量达614.97万份 [5][6] - 法律意见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 基于《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 [2][3] 注销具体原因 -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55.07万份期权于2025年7月6日到期未行权 [5] - 1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名+预留授予5名)因离职不符合条件 涉及142.70万份期权 [5] - 公司层面考核未达标影响3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5名+预留授予11名) 涉及417.20万份期权 [6] 批准与授权程序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7月6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4] - 2025年7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注销议案 [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注销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5] 法律合规性结论 - 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 [5][6] - 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程序合法合规 [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