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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达半导: 斯达半导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审议通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10:00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科兴路9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 时间为当日9:15-9:25及9:30-11:30 [3] 出席会议人员及表决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6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1,791,99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9.2098% [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或列席会议 [3]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3] 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包括《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10项议案 [4][5] - 议案1至议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 且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5] - 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议案 [5]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2][5]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5] -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