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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策橡胶: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1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14:00在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11楼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802召开[2][3]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平台时间为9:15-15:00[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5名 代表股份510,277,778股 占总股本58.3518%[4]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1,220名 代表股份279,661,461股 占总股本31.9801%[4] - 参会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4][5]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获同意789,067,838股 反对831,101股 弃权40,300股 同意比例99.8896%[5] - 中小股东对该议案同意24,747,686股 反对831,101股 弃权40,300股 同意比例96.5986%[5] - 后续五项议案同意率均超99.93% 最高达99.9417%[6] - 议案7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中小股东同意24,064,740股 同意比例93.9328%[8] - 议案2作为特别决议事项 获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9] -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