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向海龙)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质声明 - 候选人向海龙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 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1] 任职资格合规性 - 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十余项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要求 [1] - 通过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 [3] 独立性保障 -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 非前十大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1] - 未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 [1] -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 [1] 无不良记录声明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2] - 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 [2]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3] 兼职与任职期限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 [3]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3] 履职承诺 - 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证监会规章及交易所业务规则 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 [4] - 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保持独立判断不受利害关系方影响 [4] - 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主动辞任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