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4] - 公司已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账户号码为B88725**** 截至差异化分红业务申请日 回购专用账户持有9,619,400股公司股份[4] -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和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 - 根据相关规定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9,619,400股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因此2024年度分红涉及差异化权益分派[5]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 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每1股派发现金股利0.37元(含税)[5] - 截至差异化分红业务申请日 公司总股本为961,637,750股 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9,619,400股后 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952,018,350股[5] 差异化分红计算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5] - 以2025年7月1日收盘价15.14元/股计算 实际分派除权参考价为(15.14-0.37)÷(1+0)=14.77元[5]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计算公式为:(参与分配股本总数×实际分派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6]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952,018,350×0.37)÷961,637,750≈0.3663元[6] - 虚拟分派除权参考价为(15.14-0.3663)÷(1+0)=14.7737元[6]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为|14.77-14.7737|÷14.77≈0.0251% 未超过1%[6] 法律合规性 - 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定[6] - 差异化分红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6]
浙江医药: 国浩律师关于浙江医药差异化分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